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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4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好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纽带作用,努力提升家长的家教水平和能力, 密切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进一步营造出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经研究, 现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学校发展、社会和谐、 家庭幸福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构建基本覆盖中小学、 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提升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家校合作新机制,制定完善家庭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家长教儿育女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专业化和全民化,逐步把家庭教育工作打造成我市教育事业的新亮点及特色品牌。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要制订家委会章程,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 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协调、管理、指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向广大家庭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1.家长委员会组建有序化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教育机构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成员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常务委员和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遵循“自愿报名、家长推荐、层层选拔”的工作原则,完善“班级、年段和校级”三级家委会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可视情况作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子女因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其家长的委员会成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在任期内离职的,由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正确的教育观念,热心学校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富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

2.家长委员会履行职责常态化

①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工作介绍,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学校资源配置及后勤服务保障等相关情况;就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等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②及时与学校开展沟通,向学校反映学生、学生家长有关想法和要求,并与学校、教师讨论研究和化解学生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③积极参与民主监督,按照既定的原则和程序,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师德师风、学生课业负担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或提出质询,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学校在研究学校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学生的重大事项时,要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④定期召开家长大会,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将要开展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帮助。学校要尽可能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场地、设备等;要适当开放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工作。

⑤采取各种方式在家长中交流宣传科学的教育方法,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⑥发挥家长的家庭教育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支持。与社区、媒体、青少年教育组织等建立良好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⑦协助学校定期举办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开设家长接待日,联合学校表彰优秀师生与家长,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化。

①制订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明确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关系、组织与职责、权利与义务、选举办法等,并切实按章行事。

②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议事规则、信息通报、听课制度、调研与沟通程序、学习培训、家委会行为规则、志愿服务、考核评价、档案管理等制度,促进家长委员会规范有效运作。

③明确家长委员会成员职责。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公开联系方式,便于家长及时沟通。

④规范工作程序。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向家长进行通报,工作档案要齐全规范。

实行配证上岗。学校应给委员、主任委员颁发家长委员会委员证,以便于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随时到校调研、督查学校、年级或班级工作。

探索家长义工制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招募家长“义工团”志愿者,开展切合实际、丰富多样的家长义工活动,调动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完善家长义工组织,让它成为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三大教育合力的有效依托和抓手。

(二)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

1.家长学校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①家长学校组织领导体制。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具体管理和教学工作。

 ②家长学校经费保障。各中小学要保证家长学校活动开展所必需的经费。各家长学校举办过程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有关教学参考资料购进、授课人员讲课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③家长学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市、区家庭教育学会的相关资源,坚持校内与校外、一线教师与学生家长、专家学者与班主任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④家长学校场地安排。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由各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⑤家长学校工作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家长学校发展性评价制度及实施办法,努力促进家长学校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2.家长学校的教学管理

①授课时数。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在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家长学校授课时数全年不少于10学时,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

②内容和方法。按照不同学龄段和年级学生不同身心特点及教育需要分段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教学可采用集中授课、现场讨论及网络教学、专题报告、咨询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

③规范化建设。家长学校要有校牌或标志,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授课课程表,建立家长学习档案、考勤表,做好家长学校授课记录、教案、家长作业等的档案管理工作。

3.基本教学内容

①小学1-3年级家长学校教学基本内容: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应注意的问题;小学生文明礼貌教育;小学生智力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培养;小学生卫生保健和自救自护知识;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②小学4-6年级家长学校教学基本内容: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教育;小学生自理、自立和抗挫折能力培养;小学生正确交往、关爱他人教育;小学生合理消费教育;小学生学习兴趣和特长的培养;小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等。

③初中家长学校教学基本内容:了解初中教育的关键作用,认真做好中学与小学的衔接;初中生法制教育与失足预防;初中生青春期教育;初中生认知规律与学习方法指导;重视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协同发展;初中生良好的个性发展等。

四、积极构建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各地各中小学校应逐步完善组织管理,促进家校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家长委员会,完善家委会章程,明确家委会职能、权利和义务;健全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明确家长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积极鼓励探索建立多形式的区域性、学段型家校合作共同体,利用区域优势和学段特点协同开展家庭教育研讨、指导、交流等活动,提高家庭教育针对性、有效性;大力支持家长委员会联盟、家庭教育促进会等全区性家委会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学校家委会建设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活动,最终形成学校全方位开放、家长多层次参与、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家校互动合作机制。

2.切实落实校级家委会对学校办学的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学校应在学年度工作计划和与学生利益相关的重要政策制订实施前听取家委会意见;在开展全校性重大活动时应邀请家委会成员参加;全校性的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当日有条件的应向全体家长开放,由家长委员会负责家长的组织管理工作;设立家长接待日,接受家长来访,接待日时间、频率由学校与家委会视学校实际和家长意愿共同商定。鼓励学校试行家长代表驻校办公制,参与学生管理,随时了解学校教学、后勤服务等工作。

3.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校与家委会应通力合作,发挥各自的教育资源优势,努力丰富和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家长访校、知心家信、家教讲师团、家教报、网上交流、家教沙龙、亲子活动、优秀家教案例点评等载体,促进学校家庭双向互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和各类亲子活动;鼓励家委会主动承担家长资源摸底调查、推荐有特长的家长参与家庭教育培训、学生拓展课程开发以及各类相关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学生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问题学生”,要进行个别指导,针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帮助分析学生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教育措施,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努力深化和丰富家校合作的内涵和形式。改革家长会的组织形式,实现家长会传统角色和方式的转变,从单纯的老师主导转变为家长和老师平等参与,由单向说教转变为双向互动,积极尝试交流式、对话讨论式、展示式、专家报告式、联谊式等形式。不断完善家访制度,创新家访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开展个别家访和家长集体访谈,视不同情况必要时邀请学科专业教师、心理教师、有经验的家长共同参与,提高家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可以将家长请进学校,通过现场听课、典型案例交流、家教课题成果展示、学生学习成果展示等形式,让家长全程参与、知晓、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家校联系单、现代媒介等平台与家长进行即时沟通和交流。

5.积极培育和引导家长志愿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应支持家委会独立开展工作,对家委会所做的工作要在学校宣传橱窗、网站和相关会议上作相应宣传,以树立和维护家委会在全体在校学生家长中的威信。探索招募家长“义工团”志愿者,完善家长义工组织,开展切合实际、丰富多样的家长义工活动,调动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培养和树立家校一体,共育共担的理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家校联系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统筹安排家长学校工作专项经费,把此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及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坚持育人为本。充分发挥家委会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智育与德育、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教育孩子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渗透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渗透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确保教育活动既富思想性、教育性,又富吸引力、感染力。

(三)加强课题研究。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培训,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质量。

(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整合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艺术科教师等师资力量,组建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家长学校教育师资水平。聘请一批社会人士兼职教师,帮助与指导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开展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主动联系文明办、共青团、文化、公安、司法、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汇聚和整合育人资源,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家校合作机制建设提供支持。

(五)定期通报情况。设立“家长信箱”等,公布家长委员会联系方式、章程及相关制度,报道家长委员会动态。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自主设立学校开放日,要主动邀请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宣传,要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先进人物给予宣传报道。注重优秀成果展示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家校联系、家校共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莆田市教育局

2017620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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