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督考核,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门前三包 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通知》(莆文明委〔2017〕1号)和《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文明行驶”活动的通知》(莆委文明联〔2017〕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落实门前三包争做文明市民”和“摩托车、电动车文明行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提高干部职工、教职员工、中小学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出行素质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为主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教职员工、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出行素质,营造“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活动内容 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靠右行驶、不走辅道、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沿路沿街各单位、各学校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包门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立面整洁和门前有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橱窗、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驾骑摩托车、电动车靠右行驶、走辅道、不戴头盔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管理。各单位、学校要实行领导挂帅、部门负责的办法,定责任、定人员,形成合力。要配好“门前三包”检查人员,并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市容环境监督员、环卫清扫保洁员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严惩重罚。活动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和考评的重要依据,与创城绩效、文明单位创建挂钩。对于不文明行为,受到媒体曝光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的,取消其当年度个人创城绩效奖金和文明单位年度奖金,并影响其所在单位创城绩效等次评定和文明单位考评成绩。 附件:门前三包责任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门前三包责任
(一)环境卫生 1、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行为; 2、实行垃圾袋装,并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投放袋装垃圾,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放置在门内; 3、维护门前果皮箱等公共卫生设施的洁净、完好,不得擅自拆除、占用或移位; 4、不得在责任区路面从事清洗、加工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活动,不得将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或绿地内。 (二)立面整洁 1、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炉口、油类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2、沿街建筑物顶部、阳台上无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设置的遮阳篷帐(遮阳伞)应当清洁完好; 3、沿街招牌和夜景灯光应当按照规定批准后设置,并保持规范整洁。 (三)门前有序 1、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划定的停放点分类有序摆放,不准随意占道停放; 2、不得占用道路从事摆摊设点、乱堆乱放、设置广告牌、宣传促销、散发广告等生产经营活动; 3、制止和劝阻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莆田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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