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一中 >> 专题 >> 校务公开 >> 重要事务 >> 正文
2014莆田一中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2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一中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师德师风建设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印发<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教育问题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责任书》的规定,本人决心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起人民教师爱岗敬业、廉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博学敬业、爱生表率的合

格人民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我郑重承诺如下:

1、以学校的“师表八条”严格要求自己,即:师德高、师纪严、师风正、师知博、师业精、师志坚、师心慈、师仪庄。努力做到学校倡导的五种精神,即:终身从教的敬业精神,严谨治学的负责精神,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不计报酬的奉献精神,精心育人的园丁精神。

2、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不上无准备的课,不上无教案的课,作业及时认真批改,上课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不断提高课堂的教学水平。

3、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全体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说不文明的话,不做不文明的事,不在校园内吸烟,坚决做到上课时不使用手机、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教室。衣着整齐,不穿奇装怪服,不穿拖鞋,不浓妆艳抹。上课不迟到,不拖课。

5、严格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教辅材料管理政策。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干预教辅材料选用征订;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搭售或夹带目录外教辅材料;严禁征订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严肃查处教辅材料征订中收取回扣、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

6、不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有偿补课;不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不在自己家中、校内宿舍或在外租房为学生提供食宿服务并收费;不私自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课并领取报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礼品。

7、作风正派,言行一致,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以身作则弘扬社会新风。不聚众赌博,不看淫秽书刊录像,不参与各种各样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如法轮功等。不弄虚作假,不诽谤他人,不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违反师德规范话题的讨论。

8、经常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深入家访,不摆架子,对家长态度和蔼,不冷淡傲慢,不冷嘲热讽。

9、尊重他人,关心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打造精英教育团队。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教育形象,共创文明教风、学风、校风。不自高自大贬低同事,不自私自利影响学校。

10、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严肃纠正校风、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纯洁个人社交圈、净化生活圈、管住活动圈,培养健康的个人情趣爱好。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履行,请学校有关部门民主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愿接受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打印]      [关闭]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319号


版权所有:莆田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5012062号-1号]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学园南街1699号 351100 05942631666 电话:05942631666 传真地址:0594263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