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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到莆田一中举行赠书仪式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6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市人民检察院到莆田一中举行赠书仪式

 

312上午,我校在大操场隆重举行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读本---《迷失的青春》赠阅仪式。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青少年宫等单位领导和我校校长蔡辉森共同出席了赠书仪式。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小平在讲话中指出,“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我们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前途。因此,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同时希望青年学生能知法、用法、守法,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人。蔡辉森校长也在讲话中明确指出:遵纪守法,在社会上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纪法规;在学校就是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莆田一中学生十项行为基本规范》等。希望同学们领到书以后,认真阅读,通过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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