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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初中部听力广播系统采购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PTYZ202302

            项目名称: 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初中部听力广播系统采购

招 标 人:莆田第一中学

 

                                                     

二○二三年八月


目 录


一、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货物(服务)内容

三、合同格式

四、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号

              

1

项目名称: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初中部听力广播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PTYZ202302

2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无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5.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6.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6.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6.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6.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6.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7.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7.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7.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

确定中标人方法: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

投标文件份数: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必须内容必须一致。

5

投标文件装订及封面:投标文件装订胶装成册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签署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属无效文件,作无效处理。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服务)内容

一、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1-1

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初中部听力广播系统采购

一批

详见以下技术参数要求

品目1-1:技术参数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其中一项则否决其投标

序号

产品类别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网络化室内音箱

1、网络化终端处理器结合高保真扬声器整体化设 计的网络化音箱。

2、双网络接口冗余设 计,可跨网段工作。

3、可挂接在网络到达的任何地方。

4、具有MP3解码播放功能。

5、支持最大48kHz采样率16bit数字音频码流解码。

6、内置≥2×15W数字功放,低功耗设置。

7、可播放来自系统主机的背景音乐、紧急寻呼、告警信号等。

8、具有一路辅助音频输入口,一路辅助音频输出口,一路话筒输入和一路EMC紧急输出口,1路短路输出(同时控制100V音频输入与本机音频信号的切换)。

9、本地输出音量及本地播放状态可控。

10、工作状态及信息变化数码显示。

11、可接受红外线遥控器的操控。

12、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最大不失真输出功率:≥18.8W

2)总谐波失真:≤0.05%

3)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10-25000Hz

4)信噪比:≥81dB

5)线路输入最小源电动势:≤1.0V

6)话筒输入域最小源电动势:≤10.4mV;(序号1-序号6)提供根据GB/T12060.3-2011声系统设备第三部分关于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额定阻抗:≥4.3Ω

8)额定频率范围:90Hz-20KHz

9)平均特性灵敏度(1m1W):≥92.12dB;(提供根据GB/T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关于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序号7-序号9)需提供带CNAS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提供的设备需保证与原有广播系统设备兼容;

11)可通过WEP查看及修改设备号,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DNS服务器地址、首选网络主机IP地址、备用网络主机IP地址、网络化终端物理地址、离线定时点功能、100V定压备份功能、点播面板终端功能、本地网络优先选择、话筒类型选择等参数信息(提供WEP访问界面各参数修改明细截图)。

33

2

网络化副音箱

1、优质纤维板制造,箱振小,声音清晰、明亮; 

2、重1.8kg,配有壁挂孔片,安装便捷;        

3、额阻抗,额定功率15W                  

4、灵敏度90±2dB                          

5、最大声压级102±2dB                     

6、有效频率范围100Hz-16kHz 

33

3

电源线

电源线RVVP电线电缆 国标纯铜环保

1

4

24口网络交换机

用于组建局域网,连接网络主机和终端

2

5

超五类网线

用于制作长网线,网络终端自带短跳线

10

6

广播音箱线

国标,室内小功率喇叭、短距离使用。

900

7

布线管

布线整洁、保护线材,JDG/KBG管。

1

8

网络适配器

光纤转网络适配器

33

9

其他辅料

另购水晶头、信号线、焊锡、松香、扎带、线号、防水胶布、电工胶布、标签、插排等辅助材料。

1

10

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调试搬运等

1

二、与本批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

1、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3、投标人提供的无论进口或国产的材料,应保证这些材料手续的合法性,在交货、安装或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全部合法证明材料(如: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安全认证证书、检验报告、产地证明、海关完税单、装箱单以及技术参数说明等资料)。

4、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如有遗漏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5、本批招标为整体采购,投标人不得将其中内容拆分进行投标,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无效。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总报价包括设备材料供应、运输、施工、安装和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及售后服务。报价为包干制,中标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及费用。中标方安装后要保证甲方能马上投入使用。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给招标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

7、技术交流、现场考察及其他:

1)响应人为了更多的了解采购项目的基础资料,可要求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技术交流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为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响应人可参观并考察采购项目相关的详细要求和地理环境,并自行负责获得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合同包中货物要求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免费保修壹年(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损坏,免费进行更换赔偿),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

2、因中标人所供设备、材料的制造或安装质量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免费向用户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在招标货物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所有货物均要求在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国家标准保修;保质期内中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

4、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设备的送货、安装和调试服务,免费为用户提供设备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

5、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6、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四、货物的交货与安装

1、交货。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全部运抵现场。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如中标人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中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

2、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中标人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工程进度表,中标人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

设备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招标人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招标人验收。

五、 验收条件

1、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如在供货期内无法提供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按虚假应标处理,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情况,本次招标将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莆田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3、在招标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条件:

1、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本批招标货物的付款条件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100%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招标人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招标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每天按合同总额的2%支付给招标人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每天按合同的3%支付给招标人逾期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收逾期违约金,合同履约金不足部分从货款中扣收。

2、若投标人逾期交货达15天(含 15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另行采购,如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超过售后技术服务的时限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的,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每超过一小时,投标人应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给招标人,超过3个小时未到场维修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其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还应承担延误维修造成招标人的其他损失。投标人拒付违约金的,招标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4、招标人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专利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保证XXX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XXX和用户的损失。

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XXX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XXX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招标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封面格式

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5)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号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认证种类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注:

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最新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环保部(或省级环保部门)最新公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

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

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

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采购文件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投标人资格或实质性响应证明文件的,如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必须在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报价部分可不必提供),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不予认可。

3.3提供相应型号清单节选及投标型号的对应证书。

3.4若无货物属于上述各项清单目录产品的,则无需填写此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                

日期: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的规定,本投标人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1 )     (
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本投标人制造的货物,并由本投标人提供服务;
   ( 2)     (
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请填写:制造企业名称)制造的货物。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毕后并在相应的内容项打“√”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               

日期:                         

注:

1、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请附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代理而非自身生产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认定证明。

3、若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则无需填写此表。


五、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若有)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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