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清真食堂、超市不锈钢防盗网
制作安装工程)
一、工程名称:清真食堂、超市不锈钢防盗网制作安装工程
二、建设地点:莆一中校内。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不锈钢防盗网约175平方米、,总造价约38000.00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工期:20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经工商部门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企业法人或房屋装潢资质的企业法人。
八、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开标后如没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当场退还,中标单位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一次性返还给中标单位。
十、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必须密封完整并盖好公司的公章。(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工程报价单、质量保证承诺书。每样均需加盖公司的公章)
十一、招标方法:采用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 15 日下午6时整,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 16 日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莆中楼906会议室
十三、材料要求:
不锈钢材料采用“粤华”牌304型号,厚度0.8mm,外框:25 * 25 * 1.0方管、横杆:25 * 13 * 1.0扁管、立柱:直径19 * 0.8圆管。
十四、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尺寸、规格、材料和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焊点饱满均匀,美观大方,牢固可靠。安装时应全部采用不锈钢膨胀螺丝进行安装固定,大窗左右按照40公分固定一个不锈钢膨胀螺丝,上下一般用3~4个不锈钢膨胀螺丝进行安装固定,小窗左右按照30公分固定一个不锈钢膨胀螺丝,上下一般用3~4个不锈钢膨胀螺丝进行安装固定。
3、施工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200元。
4、本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无条件予以维修。
十五、付款及结算方式:结算时按照实际制作安装的面积结算,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产品安装完工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额5%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六、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9583163
招标单位:莆田第一中学
2013年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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