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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中体育器材室工程建设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3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一中体育器材室工程建设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莆田一中体育器材室工程                  
 标 人:      莆田第一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13年11月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一中体育器材室工程  
1.2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1699号(新校址内)
1.3建设规模: 面积约186㎡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合格
1.6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7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
1.8 资金来源: 自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联系购买。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组成。
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8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9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0 工程预算价:42392.00元(人民币)
11 工程最高限价
工程最高限价42392.00元(人民币)。
12 合同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承包价。
13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13.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 投标工期及质量
14.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3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4.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5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5.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15.1.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15.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15.1.3《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15.1.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2005)
15.1.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版)
15.1.6《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15.1.7闽建筑【2005】15号文件、【2007】4号文件、【2007】11号文件、【2007】15号文件、【2009】3号文件、【2010】27号文件、【2010】43号文件定额调整进行编制。
15.1.8材料价格套用莆田市2011年3月(上旬)信息价。
16.1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6.1.1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的;
16.1.2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
16.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6.4 本工程税率按3.413%计取。
17 工程合同价控制
17.1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道路施工的面积结算时按照现场施工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17.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19 本工程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量变更和追加工程造价。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和设计变更确需追加工程造价的总额达到发包价的3%及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超过发包价的3%的,招标人应事先报县区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
20 主要材料、施工要求
20.1下列是本工程拟定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
20.1.1、水泥: PO32.5R及PO42.5R水泥为:广平“岩城”牌、“华润”牌、“海螺”牌。
20.1.2、砂:淡水中粗砂。
20.2招投标文件中均未明确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并按投标人中标的材料(设备)单价进行结算。
20.3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20.4施工要求:
20.4.1、严格按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书要求施工。
20.4.2、水电费按实际用量收取。
20.4.3、所有产品入场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2.1 投标承诺函
21.2.2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21.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1.2.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1.2.6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1.2.7工程投标报价清单
1)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说明
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规费分析计算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
8)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二)
9)主要材料价格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3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3 11   16 日上午 9:00 前,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第一中学莆中楼九层会议室。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 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 2013  11  16 日上午 9:00 莆田第一中学莆中楼九层会议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宣布招标方法:采用抽签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宣布中标单位。
26.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6.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
26.2.1 投标人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6.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6.2.3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4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26.3.6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7 确定中标人
27.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7.2 经过审查,应有三家以上(含三家)合格投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如出现少于三家合格投标人,本次招标无效,应重新招标。
27.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28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0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的;
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条款要求。
五、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不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款的95%,其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
七、担保
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贰仟元,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后7日内退还。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八、工程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路灯工程整体保修期为一年,免费维护三年,只收零部件成本费。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余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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