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一中学采购智能反馈音乐放松系统采购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莆田第一中学采购智能反馈音乐放松系统采购
招 标 人: 莆田第一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13年4月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莆田第一中学采购智能反馈音乐放松系统采购
1.2供货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1699号(新校址内)
1.3 质量标准:合格
1.4供货日期:10日历天
1.5 资金来源: 自筹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联系购买。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具有提供具有7项或以上国家专利、获得欧盟CE认证、省级以上权威学术机构的认证的智能反馈音乐放松系统产品资质的独立法人。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采购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8 产品预算价:45000.00元(人民币)
9 产品最高限价
工程最高限价为45000.00 元(人民币)。
10 合同价
招投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11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1.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 投标工期及质量
12.1本招标采购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2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2.2产品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3 技术参数要求
要求提供音乐放松软件功能的现场演示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 4月 23 日上午 9:00 前,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第一中学莆中楼九层会议室。
15.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15.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评标、定标
16 开标
16.1开标会定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莆田第一中学莆中楼九层会议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6.2开标程序:
(1)招标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宣布招标方法:采用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宣布中标单位。
17.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7.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
17.2.1 投标人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17.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17.2.3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2.4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7.3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8 确定中标人
18.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以低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18.2 经过审查,应有三家以上(含三家)合格投标人,以低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如出现少于三家合格投标人,本次招标无效,应重新招标。
18.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
19 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五)授予合同
20 签订合同
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0.2中标单位逾期不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供货日期: 10 天
二、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的;
②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的;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条款要求。
五、货款支付
发包人不向承包人预付货款。
六、货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货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产品采购不支付预付款,产品安装调试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的货款的95%,其余5%的货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
七、担保
1、本采购项目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贰仟元,履约担保有效期至设备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后7日内退还。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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