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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中学生床铺采购合同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3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莆田一中                             签定地点:莆田                  
乙方(中标人):杭州宏达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2012年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莆田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跟单计划,甲方选择乙方为跟标人,现依照莆田学院中标结果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六人间(10间/72位)
三连6人位-中梯
7000*900 *2800
杭州宏达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0间/60张
7720元
77200元
学习桌
1700*600 *2000
10间/60张
椅子
/
10间/60张
六人衣柜
1500*618 *2000框架
10间/60张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柒万柒仟贰佰元整¥:77200.00
 
交货期: 2012年9月1日前完成货物的供应及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备注:因房间尺寸长度只有6.6米,经双方同意约定,床铺有一个梯子为连接梯(上下铺直接用连接梯)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2.2交货地点: 莆田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4.1所有货款在产品安装完毕经我方验收合格后凭供货商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在一星期内转账支付货款的95%,货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
    现场交货条件下,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本批货物价格 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器材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质量或安装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无法维修的,则应预以更换。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约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每延期1天,乙方应按每天1000元人民币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但延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如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半个月的,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2乙方因提交的货物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故障,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更换;因产品质量造成退货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相关费用),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总值10%的违约金。
10.2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延期1天,甲方应按迟付货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方:莆田一中
    方:杭州宏达办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建德市乾潭镇黄立垟五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世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0571-64171478
 
开 户 行:浙江省建德市农行乾潭支行
 
    号:0705 0104 0004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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