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的分项及校本选修课程 走班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一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的分项及校本选修课程

走班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构建具有莆田一中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安全、有序、高效走班选课,从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的分项走班及校本选修课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规范选课走班教学中教与学的行为,保证选课走班教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订本细则。现制订莆田一中选修走班管理制度。

一、实行走班管理的原则

1、为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走班上课,我们将本着“从小处着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选课、走班原则上在同一年级内进行。

2、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体育、音乐、信息技术项目及选修课程,自主填报选修课程选择志愿(两个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组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班。

3、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教学班管理实行课程导师负责制。课程导师是教学班的核心,是选修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由教学班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担任几个班的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级的课程导师。

4、教学班实行走班小组制管理。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导师应在课程第一讲前,以原行政班为单位,将学生划分为几个走班学习小组,固定学生座位,确定教学班教学座位表,每次教学中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

二、教学班编班

1.随机分班: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进行分班。

2.确定座次:教学班学生的座次安排遵循“同一行政班的学生座次相邻,学习小组的成员来自同一行政班”的原则。固定学生在教学班的听课位置,确定学生座次表,注明学生姓名、行政班号。

三、编制选课走班课程表

1.教务处编排出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课走班课程安排表,发放给学生,学生根据年级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个性化的个人课程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2.课程表的编排原则

1)同一走班单元同时排课原则:同一走班单元(3或4个班)的学生必须同时走班,同时上同一节课,避免出现学生无课可上的现象。

2)走班教室尽量不连续使用原则:尽量避免走班教室前后两节连续使用(尽量防止前一批学生还未完全退出,后一批学生在门口等待进入现象的发生)。

3)走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课时相对集中原则。

四、实行年级管理,教学班与行政班并行

1.管理形式

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从制度上弥补原来班级管理的“真空”,充分发挥学科教师在全员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班级管理的有效性。行政班和教学班、行政班班主任和课程导师之间是支撑关系和互补关系。

2.教学班管理:

1)课程导师:

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课程导师是教学的核心,是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要求一岗双责:既要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又要承担起对所任的教学班的学生管理的责任。及时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向原行政班班主任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协同行政班班主任及时解决。

主要职责:

①强化德育教育,形成动态稳定的班集体;

②负责选出教学班班长及各小组组长,组建教学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③安排好座次;

④安排好卫生值日;

⑤设计考勤登记表,组织好考勤;

⑥搞好学生课堂听课评价,维持好教学秩序; 

⑦组织好学科考试及学分认定等。

2)教学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①班内设一位班长,直接对任课教师负责,如有问题直接和课程导师联系。帮助课程导师做好课前准备、课前考勤、课堂纪律维持、安排值日等常规工作。

②组建教学班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和来自各行政班的学习小组的组长组成,负责纪律、卫生等各项工作,各小组长每天要向行政班主任 汇报本小组成员的学习表现。

③组建教学班学科班委,课代表分别来自不同的行政班。学科班长(课代表)一般由学习小组的组长担任,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收发作业、分发学习 材料、加强与老师的信息交流等工作。

3)教学班学生守则:

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行政班班主任、教学班班主任请假。

②认真按照课时 计划做好自己的课前准备工作,提前2分钟到达教室,下课1分钟迅速离开教室,保证课间得到休息。

③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公物,不得翻动其他学生物品。

④认真听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自觉认真地参加模块考试(包括修习不合格后的补考)。

⑤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环境卫生,不随地乱吐、乱扔东西。走班时自己的课桌上锁、清理好自己桌面,为其他走课同学提供方便。来往走班走廊上安静有序。

3.行政班管理:

1)学生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仍然由原行政班班主任做好,行政班学生的表现,是考核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2)行政班班主任不仅要抓好行政班的各项管理工作,还要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自己班级学生所在的教学班中,加强和教学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走班教学中发生的问题。

4、学生管理

1)每一位学生应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兴趣特长,在行政班班主任和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科学合理自主选择相关体育、音乐、信息技术项目及选修课程,打印所选课程的课程表。

2)根据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开课安排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为保证重要物品安全,在走班教学时段,钱包等重要物品应随身携带。在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分项及选修课程学习中,按指定时间、指定教室、指定座位参加学习,不得翻动所在教室行政班学生的物品,自觉维护选修课教学所在教室的卫生与课桌等公共设施,认真按时完成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作业(作品)。

3)自觉遵守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考勤制度。学生如不能按时上课,除按学校日常请假制度规定外,须向行政班班主任办理请假。

4)学生参加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程学习应按时到达上课或活动地点,否则将视为迟到。下课或活动结束前离开将被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处理。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将视为旷课。迟到、早退三次以旷课一节论处。

(5)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考勤与课程学业总评成绩挂钩。考勤分是学业总评成绩的一部分,考勤分规定如下:旷课每节扣2分;请事假每节扣1分;请病假每节扣0.5分;请公假每一课程超过4节的部分,每节扣1分。对于缺课达课程修习总课时(一般为18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本课程修习不能认定学分。

(6)旷课、迟到、早退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视情况将接受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诫勉谈话:旷课1-3节,班主任和课程导师教育辅导。旷课达4节或以上者,行政班班主任和课程导师及时汇报年级组,由年级组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谈话,该课程需要重修方能取得学分。同时根据情节按照校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5、学分管理

学分认定采取过程表现及终端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各项之间进行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的综合成绩(100分)=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满分40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满分100x60%)。其中:过程表现成绩(满分40分)包括:出勤分10分(缺勤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课堂表现15分、作业分15分(不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文化课科目所涉及的知识拓展类课程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试形式,测试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要求统一命题(满分100分),难度适中,试题力求反映所开课程的核心要求,既能让达到该课程修习最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课程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3、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及选修课所涉及的技能、兴趣、实践类课程的评价原则上采用考查形式,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学习要求,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结业表现、作品展示、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终端评价。

4、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认定学分。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途径累计后的学时数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对于缺课达课程修习总课时(一般为18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本课程修习不能认定学分。

5、课程结束后,课程导师依据相关规定对选修学生进行课程修习综合成绩评定,选修课程修习综合成绩按照100分计,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给予学分认定,未达到60分的,不认定学分。对不能认定学分的学生应注明原因后报学校教务处,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给予复议,对于复议后学分未能认定的学生由行政班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说明情况。对于因终端考试成绩而影响学分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或重考,通过后方可认定学分。

6、课程管理

课程导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建立课程档案,不断完善丰富课程资料。学校对每一课程导师发放档案袋,该课程相关 材料放档案袋,每一周期课程教学结束后由课程导师汇总课程档案后交教务处存档。

1、各教学班课程档案袋内材料应包括:

1)汇总信封袋封面注明:班级名称、授课教师姓名、授课地点、学生数。

2)班级组成:选课学生名单、教学班班干部名单、座位表。

3)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纲要、课程目录、各课时课程内容和各课时教案。

4)考勤表。记录每次考勤的时间及每一位学生的出勤情况,学生请假单,最后是出勤统计。

5)选修课程作业登记表:记录每一次作业的收缴情况并对每一次作业分A、B、C、E进行评价。其中A、B、C、E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6)学生作业原件:每次作业(作品)每行政班选一份作业原件装入档案袋内(具体到一位学生至多选一次)。

7)课程终端考试(考查)试卷。

8)课程的综合成绩评价表:含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综合评定成绩。

9)课程自我评价材料和学生课程满意度抽样调查表。

10)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照片等)。

第二十一条: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分项及选修课程应完全开放,学校 领导、教师可以随时听课。教学管理人员在不影响教师授课的前提下可进入课堂拍照、进行问卷调查等。

 

 

莆田一中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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