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中选考科目作业分层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课程教材保持不变的实际情况,2018级高中学生继续适用教育部2003年版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使用现行国家课程教材,并积极渗透高考全国卷和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新理念,优化对课程模块要求,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渡。 二、新高考改革 从2021年开始,在福建招生的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考生则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 三、六科课程设置与合格性考试安排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必修课程由国家统一设置,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生必须全部修习的课程。学生在必修课程的学习中必须获得116个学分,其中六科(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分共38分。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
四、为了积极应对新高考挑战,切实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减轻学生学习的负担,请相关老师严格按以下教学指导意见组织教学。 (一)、备课要求 1、各备课组(六科)要控制教学难度,高一上学期教学主要以完成合格性考试为目标,不要随意拔高和补充。 2、各备课组(六科)要找到近三年会考试卷并组织全组老师学习,以统一教学难度。教学难度应适当高于会考要求,低于原高考教学在高一的教学难度。 (二)、六科作业分层要求 1、根据新高考要求,学生和家长向学校申报有意向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高考)的科目。所有学生申报的科目不得少于3门。 2、根据学生选科意向,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教辅中能力提高部分并主动批阅。 3、能力提高部分的作业教师可直接在课堂上讲评。非选考学生可自行安排自习,不得影响正常课堂秩序。(如该班选考人太少则安排个别辅导)。 4、课本上的作业全体学生都要完成。 5、教辅作业中的基础题全体学生都要完成。 五、指导意见实施步骤 1、本方案于2019年9月3日开始在1班、19班试行。 2、试行期间,2班至18班各科(六科)要控制教学难度,控制作业量。学生以完成基础作业为主,鼓励学生根据自身能力和选考意向自行选择至少3门完成能力提高部分作业,老师个别辅导,不作统一讲评。 3、根据试行情况,争取在高一上学期期中考后全面推广实施。届时1班、19班学生可以重新申报一次。 六、本指导意见最终解释权归莆田一中。
莆田一中 2019年8月29日 |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319号
版权所有:莆田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5012062号-1号]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学园南街1699号 351100 05942631666 电话:05942631666 传真地址:0594263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