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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中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8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一、各实验室实验人员是本室的义务安全员,一定要做好防火、防毒、防爆、防盗、防电等安全工作。

 

二、未经本室实验员许可,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

 

三、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强磁物品,室内严禁烟火。

 

四、实验员要经常对本室的安全基本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下班时,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切断水、电源,关闭好门窗。

 

五、实验室内物品放置要科学合理,室内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声喧哗。

 

六、教务处每周对各分室的安全、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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