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新课标(2017版)学习笔记--课程价值莆田一中 音乐组 李丽
高中音乐新课标(2017版)明确指出,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审美体 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表现与社会交往价值三个核心维度。这一价值体系不仅回应了音乐教育“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更以系统化的理论框架为音乐教学实践提供了方向指引。以下结合具体内涵与教育实践展开分析。 一、审美体验价值新课标将“审美体验”置于课程价值的核心地位,强调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这一价值定位具有三重深层意蕴:
1、情感净化与人格塑造
2、审美判断力培养 3、生活美学的渗透 课程强调将音乐审美延伸至日常生活,通过“校园音乐环境创设”“家庭音乐氛围”等实践项目,使学生学会用音乐调节情绪、美化空间,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的终极目标。 二、创造性发展价值新课标将音乐创造定义为“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其创造性发展价值体现在二个层面:
1、创作思维的发散性训练
2、技术媒介的创造性运用 新课标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拓展创作边界。学生可使用投頻软件等进行音乐编创,或通过AI作曲工具探索算法音乐的可能性。编创音乐与语言的结合码等未来感的作品,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对话。
三、表现与社会交往价值:以音乐为媒培育协作精神新课标突出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实践”的属性,其表现与社会交往价值具有双重教育功能: 1、群体表现的协作能力 在合唱、合奏等集体活动中,学生需通过“声部平衡”“节奏统一”等技术配合,实现“1+1>2”的艺术效果。合唱管乐团排练《校歌》时,通过“角色轮换制”让每位学生体验不同声部的唱、奏,深刻理解团队协作中“个体与整体”的辩证关系。 2、跨文化交际能力培育 新课标要求通过世界音乐课程拓展文化视野。在“非洲鼓圈”工作坊中,学生需用Djembe鼓演奏复杂的多声部节奏,同时通过肢体语言与队友沟通。这种非言语交流模式,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文化适应力与跨文化沟通能力。 结语:三维价值的动态融合新课标构建的课程价值体系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呈现“审美体验为根基、创造性发展为动力、社会交往为延伸”的动态关系。例如,在“校园课本剧、音乐剧创编”项目中,学生需通过审美判断选择主题,运用创造性思维设计剧情与音乐,最终通过集体排练完成社会表达。这一过程完整演绎了音乐课程价值的整合路径,为培养“完整的人”提供了实践范式。 新课标对课程价值的重构,本质上是对音乐教育本质的回归。它提醒我们:音乐课不应是技巧训练的作坊,而应是滋养心灵、激发创造、连接社会的精神场域。唯有把握这一价值内核,才能真正实现“以音乐育人”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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