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为确保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在我校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蔡辉森 副组长:郑高翔(兼纪检监察)陈国文(常务) 陈丽华 朱国容 成 员:黄世举、邹荔生、 二、名额 2013年北京大学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人。根据北京大学招生组的意见,今年应从理科学生中推选。 三、条件 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拟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我校第一年获得推荐资格的情况,申请学生的基础学业成绩(成绩平均)与奥赛加分之和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普通班学生不受此限制,保证基础学业成绩与奥赛加分之和最高分者一人入围)。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推荐: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推荐程序 1、制订《莆田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人选选拔办法》并公示一周。 2、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表》并上交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3、考查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查,确定入围面试学生并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确定推荐名单:推荐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推荐学生1人。 5、对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公示一周。 6、被推荐学生与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如获北大面试通过,2013年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北京大学,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7、校长向北大实名推荐,学校一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五、监督投诉方式 莆田一中监督投诉电话:0594-2528188。来信请寄:莆田一中书记室郑书记。 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传真:010--62554332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10—62755622 莆田第一中学 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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