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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9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一中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积极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制定的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意见,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阅读篇目和研讨重点,提前印发给中心组成员,并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和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一)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认真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学习和了解当代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关于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领域、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二)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利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坚持做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通过外出考察、深入基层、现场办公等途径进行专题调研,全年调查研究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集中学习重点是抓好集体研讨。集体研讨可采取举办中心组读书会、专题报告会、讲座或论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全年集体研讨时间不得少于12天。每次集体研讨要围绕当前形势和工作重点精心设计研讨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学习有专题,讨论有重点,发言有质量。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确保取得实效。

三、学习要求
  (一)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认真准备发言提纲,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更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三)党委中心组要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1)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2)学习制度、学习要点、学习计划、学习记录;(3)考勤记录;(4)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上级党委对中心组学习的书面评价等,并指定专人整理、装订、保管。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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