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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9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一中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工作制度

 

一、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通报。

二、通报工作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三、通报人为支部书记,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分管支部委员通报。

四、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下一阶段工作意见等等。

五、通报工作之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通报内容。通报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通报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六、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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