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中党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委、各党支部改选情况;党委、各党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中心党务公开的程序 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收集意见并处理——反馈再公开”的程序进行。 四、党务公开的责任 党委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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