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组织 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教育、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广电中心、市国资委党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广泛征集,认真筹备。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微视频、微课件的征集、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各县区(工委)报送总数不少于3个,市直有关党委(工委)报送总数不少于2个,微视频、微课件分两批报送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其中12月1日前报送一批,不少于应报送总数的一半,其余的12月29日前报送。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和学时要求,积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党员e家”网站和手机APP在线学习十九大精神。对于少数没有条件使用互联网在线学习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要把在线学习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两学一做”督查范畴,组织学习情况作为党组织评先评优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在线参学率达到省委组织部要求的比例,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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